各院系级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,各单位、部门:
新修订的《合肥师范学院论坛、讲坛、讲座、年会、报告会、研讨会等阵地管理办法》已经党委会审定,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工作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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