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做好2020-202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,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,根据《合肥师范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办法》和《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学工〔2021〕40号)文件规定,学院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组织评选,现将评选推荐结果公示如下:
李朝阳、王代秀、刘婷婷、杨雅文、程薇、魏敏、韩欢欢、饶婷、李梦婷、卫欣雨、吴玥、魏书书、丁义琴、高慧、管文慧、季晓雨、吴玲玲、汪世凤、李婉婷、章艳、邸爱齐、施艳、许雅静、彭晶、赵妍琦、曹梦晴、陈丽、赵静静、汪明玉、范俊平、张美艳、邱喜龙、秦梦瑶、古玉珍、江海静、安晓丽、刘洁
公示时间为:2021年10月20日—10月27日。凡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的,请向外国语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评审组反映。
联系电话:63813883(书记办公室)、63828627(院长办公室)
特此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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